平果便民 发表于 2023-12-25 11:34:41

平果市妇女联合会

平果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以下简称“平果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加挂平果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平果市妇联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和平果市委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二)紧密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和组织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研究与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扩大社会联动维权工作格局,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五)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六)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七)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八)承担平果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职能转变。市妇联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并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妇联组织特点、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1. 加强妇联改革创新,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增强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建设专挂兼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 加强家庭文明工作职责,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3. 加强妇联网络和新媒体领域工作,尤其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指导创新,增加网络和新媒体领域涉及妇女儿童工作相关职责。4. 加强法律政策推动、资源力量整合、典型示范引领、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为基层妇联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负责人:市妇联主席 邓卫灵,女,汉族,1980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平果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妇联主席。 平果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部(发展权益部)。负责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查、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统计、文印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履行本单位财务、物资设备、后勤服务等管理职能。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管理机构、编制、考核、任免、职称、工资等项工作;协助管理各乡(镇)妇联干部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我市社会各界妇女组织;做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才资源;指导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妇女创新创业就业工作,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指导城乡妇女开展“巾帼建功”等岗位建功活动;承办妇女参与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实施及日常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监督职能,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妇女投诉,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普法宣传,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政策的拟定与修改;指导、推动我市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妇女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网上妇女之家”建设、管理及新媒体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具体组织平果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培树良好家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参与研究有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组织指导开展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发展儿童公益事业,创新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方式,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人:卢桂丹联系电话:0776-5821597办公地址: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负责人:邓卫灵联系电话:0776-5831638办公地址: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二层机构设置及职能:平果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于2016年3月获批成立,为平果市妇女联合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全市广大妇女群众提供就业信息查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招工服务、就业推荐服务、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联系社会组织、义工、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学前教育服务;对妇女、儿童、老人实施紧急救援服务;对发生家庭暴力、遗弃、未成年少女早孕、留守儿童问题等弱势群体提供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服务等。负责人:黄伊蔚联系电话:0776-5821597办公地址: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领导班子成员:邓卫灵 平果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标亮 平果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慧艳 平果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776-5821597地址: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邮编:531499邮箱:gxpgfl @126.com
电话:0776-5821597地址:平果市行政中心大楼邮编:邮箱:gxpgf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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