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便民 发表于 2023-12-25 11:57:33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地址: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76-5821321电子邮箱:pgjhj@163.com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三)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规划;负责中央、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申报;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区、市委托对中央、区、市在我市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市域经济突破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配套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建设工作。(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九)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十)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十一)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二)负责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价格政策,调控全市价格总水平;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价格调整方案;制订和调整全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以及市人民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目录及管理办法。(十三)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平果市权限范围内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平果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十四)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市粮食储备,负责储备粮食行政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十五)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和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军粮供应、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十七)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能转变。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1)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2)列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3)总投资400 万元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1)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生态补偿机制和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开放合作等职责。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电话:5821321 传真:5886575)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二)综合规划股。(电话:5821359 传真:5886575)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经济信息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政务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近期调控目标。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意见。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跨市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接平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三)固定资产投资股(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5835412 传真:5886575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任务,承担组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指标任务,负责重大项目调度和管理,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项目按建设程序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提出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市直有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PPP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负责所有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立项及组织申报以及审核、备案、立项的批复等工作;负责项目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的审批、维护工作;负责行政大厅对外业务;参与各行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对主要由政府投资的项目概算提出初步评审意见,作为审批项目依据;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准、定额调整和评审工作;承担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估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工作。(四)地区经济股(电话:5828539 传真:5886575 )组织拟定和实施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人才开发建议;协调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编制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承担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五)产业发展股(电话:5821359 传真:5886575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研究市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方案。综合分析工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综合政策建议,按权限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工业项目,负责工业方面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接国家相关产业基金,协同组织实施市内相关产业基金。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改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部门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编制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谋划、推进物流项目,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政策落实的督促工作。组织编制能源规划和能源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能源年度发展计划并衔接、协调、实施,提出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能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能源行业节能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六)社会发展股(电话:5880191传真:5886575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实施医疗卫生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并参与拟订医疗卫生发展政策,牵头拟订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七)重大项目股(电话:5821351 传真:5886575 )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前期工作综合协调,参与重点项目各环节前期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研究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开竣工及竣工验收、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谋划及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区、市层面重大项目的初审、推荐及上报工作,负责年度区市层面重大项目的协调、汇总及管理推进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八)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电话:5828027 传真:5886575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调整属本市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管价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处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商品、服务价格的争议。(九)粮食与物资储备股(电话:5821052 传真:5886575 )拟订粮食储备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按权限负责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负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平果便民 发表于 2023-12-25 11:57:49

(十)粮食流通管理股(电话:5821231 传真:5886575 )

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涉粮案件查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粮食流通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执法、质检开展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和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编审、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一)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电话:5886759)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组织或指导实施经批准的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规划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移民验收和监督评估;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长期规划、计划项目编报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稽查和监测评估及水路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移民管理干部和移民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权益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移民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二)重大项目服务中心(电话:5886408)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前期工作综合协调,参与重点项目各环节前期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研究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开竣工;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谋划及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区、市层面重大项目的初审、推荐及上报工作,负责年度区市层面重大项目的协调、汇总及管理推进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十三)价格认证中心(电话:5837643)

主要职责:接受委托,对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中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调解价格纠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有关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等

(十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服务中心(电话:5886082)

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协调上级部门指导推进平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拟订平果县新型城镇化阶段性目标、年度计划、工作机制、考核指标,在新型城镇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保、土地等工作中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按照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向县领导小组汇报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决策部署;对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成功经验。

(十五)粮食市场管理稽查队(电话:5886082)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确保粮食改革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粮食收购市场进行检查和管理,整顿和规范粮食交易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十六)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电话:5821258)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市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物资储备的管理工作,对市直属储备粮库进行垂直管理。

(十七)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电话:5886082)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建设试验区工作部署,制定或出合重点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向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接,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协调推进重点开发区建设。制定推进重点开发区阶段性目标、年度计划、工作机制、考核指标,针对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对全市各单位推进重点开发区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建立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集中讨论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总结交流经验,部下一年工作任务按照阶段性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统第督办、协调各单位有序推进重点开发区建设各项工作积极策划、储备、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纳入百色试验区重大项目库,制定重大项目行动方案,梳理年度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电话:5836408)

经营范围:政策性粮食购销、加工、调拨、储备;农业产业化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九)直属储备粮库((电话:3082663))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储存、调拨、销售、批发;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代管区(县)级储备粮食收购、储存、调拨、销售、批发业务;利用空闲场地对外出租;仓租;装卸作业;房屋租赁;提供劳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人员编制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人员编制87个,其中行政编制24个,工勤编制4个,事业编制59个(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参公)9个,重大项目服务中心16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服务中心7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11个,价格认证中心(参公)3个,粮食市场管理稽查队(参公)5个,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8个)。

五、机构领导

黄红艳:党组书记、局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主持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绩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罗  略:党组成员、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主任。主持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联系新安镇吉祥社区、马头镇如意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玉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产业发展股、地区经济股。负责服务业、培规入统、县域经济等工作。联系石漠化项目、凤梧镇怀达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潘加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大项目股、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能源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营商环境、信用体系等工作。联系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太平镇内洪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福将: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粮食与物资储备股、粮食流通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市场管理稽查队、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工作。联系粮食相关项目、粮食下属企业、人居环境项目、凤梧镇龙江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余锦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室)、综合规划股、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党务、党建、绩效考评、意识形态、综治工作、信访、工青妇、政务信息、公车改革等工作,对接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新型城镇化等重大规划工作,联系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果化镇果阳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颜宣妮:总经济师。协助局长分管社会发展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负责农村经济、国民经济动员、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工作。联系乡村振兴项目、果化镇同社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丽梅: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管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春妮: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冯文浩:市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副主任。

潘丽君:市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副主任。负责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工作。

陆婷琳: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岑欣: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负责价格认证中心全面工作。

许绍奎:粮食市场管理稽查队队长,负责粮食市场管理稽查队全面工作。

黄小金: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全面工作。

陆安栋:粮食购销责任有限公司经理,负责粮食购销责任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黄宪华:直属储备粮库主任,负责直属储备粮库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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