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便民 发表于 2023-12-25 15:00:13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平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平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和平果市委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办理属于本级的行政许可,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章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实施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六)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具体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实施上级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本市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盐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有关食盐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食盐生产、经营及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用盐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十四)协助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质量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十五)组织实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十六)负责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贯彻执行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十七)负责药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严格履行执法责任,依法严惩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十八)负责管理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职能转变。1.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贯彻执行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加强12315 投诉举报建设,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进行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4.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落实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桂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5.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1.与平果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平果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2.与平果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平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3.与平果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平果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平果市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平果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4.与平果市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平果市林业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性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5.与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职责划分。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行使对户外公共场所(不含农贸市场)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6.与平果市生态环境局职责划分。平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行使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监管。负责人:局长  黄学梅 办公电话:0776—5827223二、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扶贫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督查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梁家松;(2)办公室主任 廖启雄。办公电话:0776-5859119  办公传真:0776-5820764。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或参与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农上任;(2)股室负责人 周善师。办公电话:0776-5823660。(三)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股。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关全市性影响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关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参与和指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市本级汽车交易市场(含二手车交易市场)、建材专业市场等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具有特色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具有特色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竞争大案要案。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开展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案件。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农上任;(2)股室负责人 贺捷。办公电话:0776-5825303。(四)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股。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负责市本级市场主体名称的核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市场主体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朱银美;(2)股室负责人 李红思。办公电话:0776-5821895。(五)信用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贯彻落实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贯彻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贯彻落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朱银美;(2)股室负责人 罗景训。办公电话:0776-5820601。(六)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贯彻落实12315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开展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市本级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2315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农上任;(2)股室负责人 方蕾。办公电话:0776-5820315。(七)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检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监督产品目录。承担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人:(1)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陆仕忠;(2)股室负责人 潘志亮。办公电话:0776-5823306。(八)综合协调和应急股。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对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许帼桉;(2)股室负责人 黄锐敏。办公电话:0776-2082900。(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贯彻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朱银美;(2)股室负责人 陆玉梅。办公电话:0776-2082887。(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朱银美;(2)股室负责人 韦仕学。办公电话:0776-2082906。

平果便民 发表于 2023-12-25 15:00:45

(十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1)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许帼桉;(2)股室负责人 黄丽艳。

办公电话:0776-2082902。

(十二)药械股。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日常抽检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和药用辅料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等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日常抽检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负责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认证工作;承担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承担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招标行为的监督;承担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的流通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

负责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配合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的初审工作。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化妆品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梁家松;(2)股室负责人 玉瑞省。

办公电话:0776-2082885。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效能状况信息。组织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负责人:(1)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陆仕忠;(2)股室负责人 陆盛强。

办公电话:0776-5823161。

(十四)计量标准股。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指导和监督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负责人:(1)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陆仕忠;(2)股室负责人 陈秀莲。

办公电话:0776-5886156。

(十五)商标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贯彻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执法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普及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保护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负责专利执法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贯彻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负责人:(1)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陆仕忠;(2)股室负责人 周善师。

办公电话:0776-5881993。

(十六)财务和审计股。负责编报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预决算。承担局机关和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梁家松;(2)股室负责人 黄桂红。

办公电话:0776-5822024。

(十七) 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副局长 梁家松;(2)股室负责人 农雪芬。

办公电话:0776-5820663。

(十八)各乡(镇)设市场监督所,市场监督所职责为: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般程序案件;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时间

本局及内设机构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股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776-5859119

地址:平果市铝城大道1518号

邮编:531499

邮箱:pgxsh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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