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357|回复: 0

平果市住房保障中心

38

主题

4

回帖

126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126
发表于 2023-12-22 17: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平果市住房保障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配套措施和办法;起草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研究制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对一定时期内的房改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实施。

(四)负责我市单位及各乡(镇)的房改工作,包括单位集资建房的项目方案审核;负责我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申请的审查;负责我市保障性住房购买对象资格审核。

(五)制定我市其他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对我市单位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各级补助资金的申请、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拟定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单位集资建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对项目进行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审核、分配、运营、退出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改业务和住房保障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九)负责我市个人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我市保障性住房统计上报、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情况综合、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负责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清查工作。

(十二)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房改和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负责人:主任董亦辉办公电话:0776-5886085

二、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负责房改政策性文件的收集归档、财务等工作,负责各单位来文和来信来访工作办理,房改政策咨询,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审核,依法起草全市房改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人:

⑴分管领导副主任黄桂周办公电话:0776-581595

⑵股长张晋办公电话:0776-581595

(二)房改股。负责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及有关房改政策指导工作,受理全市各单位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的实施方案审核及上市交易审核等工作,负责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市房改资料的归档。

负责人:

⑴分管领导副主任杨东办公电话:0776-5886095

⑵股长陆燕京办公电话:0776-5886095

(三)保障股。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审核、分配、运营、退出等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平果市保障性住房统计上报、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拟定平果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含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对项目进行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负责人:

⑴分管领导副主任杨东办公电话:0776-5886095

⑵股长黄鑫办公电话:0776-5886095

三、人员编制

平果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正科长级)1名,副主任(副科长级)2名。

四、办公地址

铝城大道1780-6号行政大楼内

五、办公时间

本中心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平果市民网APP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4002277号-6|桂公网安备45102302000082
关灯 快速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