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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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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5 15: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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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参与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制定。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林业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四)宣传、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其他有关林产品运输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流动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运输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五)负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政许可。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负责人:局长  黄振吉,办公室电话:0776-588000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宣传、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接待、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协调应急、维稳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具体工作。

组织拟订本级林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央及自治区项目资金、百色市资金、市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林业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以及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林业贷款项目计划及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履行对全市林业系统的内审职能;指导市级林业资金稽查机构的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培训。

贯彻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执行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有关法规以及技术规程、行业标准;负责编制全市年度和中长远林业项目计划(规划);指导林业项目立项初审和前期工作,参与项目立项审核审批;抓好林业项目管理,负责林业项目立项申报、实施情况和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上报及项目动态监测工作;做好林业项目跟踪服务督促项目实施。按照项目的规划、设计,分阶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和指导。

负责人:分管领导  副局长 陆建明,办公室主任:黄钰  

办公室电话:0776-5834346

   (二)林政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规划措施。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市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市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宣传、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其他有关林产品运输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平果市辖区范围内的公路(高速公路除外)、车站、码头、货场、木材交易市场道路实施流动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凭证运输的林产品和列入国家、自治区保护对象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并对违法运输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负责林业政策调查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的林业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组织有关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窗口管理。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预审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预审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负责人:分管领导 副局长 陆建明,主任:苏梦昱

办公室电话:0776-5829983

    (三)绿化和林业改革发展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培育。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办全市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全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石漠化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市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石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林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技术推广应用、林业生产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的流转管理。指导林业投融资发展。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乡村振兴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技术合作项目,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监管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

负责人:分管领导 总工程师  廖嘉兆,主任:卢华海

办公室电话:5824785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平果市林业局

办公地址:平果市世学二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6—5821373

电子邮箱:pgxly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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